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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新村小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已由杭州市拱墅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以拱发改经信[2025]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天水街道办事处,招标人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天水街道办事处,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金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延安新村小区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1200.0000万元;工程概算1099.1500万元;本次招标控制价1073.0605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17.5000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1025.6800万元,设备购置费限价 / 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29.8805万元,暂列金额20.5000万元。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共13幢住宅,户数551户,包括对屋面修缮、外立面整治、楼道修缮、整治四大乱建、围墙修缮、消防设施、安防设施、雨污水管线、室内外照明系统、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停车设施、道路整治、弱电上改下、绿化提升改造、公共服务设施、信报箱及快递设施等进行综合改造提升,建设地点:杭州市拱墅区延安路延安新村小区。
2.2 本次招标范围:本工程为工程总承包工程,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对本项目实行全过程的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施工图设计(包含各专项设计)、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试运行、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及技术服务和指导、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以及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
(1)工程设计范围:专项设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建筑工程、景观工程、设备工程及其他工程等,凡涉及本地块所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审核协调等工作,其他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有特殊要求的设计内容(如电力、水务、天然气、电信等)除外。
(2)工程施工包含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
(3)总承包管理及试运行服务:总承包管理是指组织设计、设备购置、建筑安装施工及项目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资料等进行管理和控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后期的所有审批手续、施工许可证办理、采购、项目全过程施工管理、各单项验收和综合竣工验收、竣工备案、整体移交、工程保修管理等所有总承包管理服务工作。
2.3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其中: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施工工期:90个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一)投标人:
3.1 具备设计综合类甲级且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三级 或 设计专业类建筑行业乙级且施工总承包企业建筑工程(新)三级资质;(对应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其中一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
3.6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7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8 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3.9 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含)内(如2024年3月13日开标的项目,需从投标截止时间上溯至2021年3月13日,余同)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2年03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杭州建设工程招标造价平台(https://ztb.cxjw.hangzhou.gov.cn:8092)、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hzctc.hangzhou.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1 (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8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为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拱墅分中心(杭州市香积寺东路58号3楼东)第 一 开标室。
6. 招投标方式
6.1 公开招标。
☑(A)线下招投标。其中☑线上获取招标文件
6.2 R不采用评定分离。
招 标 人: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金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
天水街道办事处 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拱墅区天元巷25号 地 址:杭州市莫干山路212号19楼
联 系 人:杨礼东 联 系 人:李永威
电 话:0571-89507278 电 话:15967155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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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活动监督部门:拱墅区建筑业管理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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